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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新會 本會定期為新加入的會員舉辦迎新會,為新會員提供服務,並與資深會員分享樂齡生活。
消費券計劃
2023年消費券 第二期消費券會於7月16日開始向獲核實資格的登記人發放。如對領取或使用消費券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熱線:支付寶香港:2245 3201BoC Pay:3988 1822八達通:2969 5588PayMe from HSBC:2996 7288Tap & Go「拍住賞」:2888 0000WeChat Pay HK:3929 1666使用消費券(除非特別註明,否則此頁面所指的「消費券計劃」或「計劃」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。)消費券適用範圍一般來說,消費券適用於接受支付寶香港、BoC Pay、八達通、PayMe from HSBC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、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,例如零售店、街市攤檔、百貨公司、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餐廳、快餐店、咖啡店、娛樂設施、美容院、公共交通等。原則上,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[註1]:政府收費(例如稅款、罰款、牌照費、隧道費、停車咪錶)公用事業收費(即水、電、煤氣)公共機構收費(例如醫院管理局、香港房屋委員會、香港房屋協會)教育開支(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,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)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(例如保險)捐款(包括慈善、宗教及政治組織)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(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)個人對個人(P2P)支付兌換現金註1:透過支付寶香港、BoC Pay、PayMe from HSBC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及WeChat Pay HK收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交易;而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金額計算入「合資格消費」的累積總額。所有透過已登記計劃的八達通卡進行的交易,如屬適用的消費項目,便會自動計算入「合資格消費」的累積總額,以確定有關合資格登記人能否及何時可獲發放第二期(2,000元或1,000元消費券。市民在登記消費券計劃(包括2021年及2022年消費券計劃)時,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,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。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,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,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,包括終止向有關商戶提供儲值支付服務。另一方面,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或欺詐行為,有可能觸犯法例,我們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。如何使用消費券支付寶香港、BoC Pay、PayMe from HSBC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及WeChat Pay HK消費券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,市民在付款時可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,然後如常付款。有關使用電子錢包及消費券的詳細方法,請瀏覽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(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聯絡方法)。八達通市民只需如常將八達通卡放於商戶的讀寫器上拍卡,或透過「八達通」應用程式使用八達通卡作網上付款,即可使用八達通卡內的消費券。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現有登記人(即已於4月16日獲發第一期3,000元或1,500元消費券的市民)支付寶香港、BoC Pay、PayMe from HSBC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及WeChat Pay HK在2023年4月16日發放的第一期消費券(3,000元或1,500元)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,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(2,000元或1,000元)的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。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。八達通合資格登記人在指定渠道拍卡/按鍵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,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,沒有所謂使用期限,但如合資格登記人同時透過八達通收取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並於2023年10月31日的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仍少於在4月16日獲發放的第一期消費券券額(即3,000元或1,500元),將不會獲發放第二期(2,000元或1,000元)消費券。新登記人支付寶香港、BoC Pay、PayMe from HSBC、Tap & Go「拍住賞」及WeChat Pay HK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第一張消費券(3,000元或1,500元)及在2023年10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第二張消費券(2,000元或1,000元)的使用期限均為2024年2月29日到期。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。八達通合資格登記人在指定渠道拍卡/按鍵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,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,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,但如合資格登記人於2024年1月31日的「合資格消費」累積總額仍少於在7月16日獲發放的第二期第一張消費券券額(即3,000元或1,500元),將不會獲發放第二期第二張(2,000元或1,000元)消費券。查詢消費券發放、領取及使用紀錄支付寶香港、BoC...